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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急期 (一九四七 - 一九五七年)
應急期 (一九四七 - 一九五七年)
這 個 時 期 的 志 願 機 構 以 救 濟 工 作 為 主 ,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, 香 港 經 過 戰 火 蹂 躪 , 更 要 應 付 大 量 從 中 國 湧 至 的 難 民 , 戰 亂 期 間 , 本 港 人 口 估 計 只 有 六 十 五 萬 , 但 到 了 五 零 年 代 末 期 , 香 港 人 口 已 激 增 至 二 百 萬 。
志 願 機 構 倚 靠 先 進 國 家 和 海 外 救 濟 組 織 的 資 助 , 與 政 府 一 同 為 難 民 提 供 衣 、 食 、 住 、 當 時 華 民 政 務 司 轄 下 的 社 會 局 ( 現 時 的 社 會 福 利 署 ) 每 日 供 應 二 千 頓 熱 飯 給 有 需 要 的 人 士 。
一 九 三 七 年 , 緊 急 救 濟 聯 會 成 主 , 正 是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的 前 身 , 一 九 四 七 年 , 社 聯 正 式 成 立 , 目 的 是 協 調 救 濟 工 作 , 並 透 過 一 些 工 作 委 員 會 , 讓 志 願 機 構 商 討 有 關 服 務 的 問 題 和 避 免 工 作 重 複 。 社 聯 又 設 立 中 央 救 濟 記 錄 系 統 , 以 免 不 法 之 徒 在 不 同 機 構 內 同 時 獲 取 同 類 型 的 服 務 。
當 香 港 漸 趨 穩 定 , 社 聯 便 開 始 發 展 一 些 更 有 建 設 性 的 服 務 , 例 如 照 顧 精 神 有 缺 陷 者 、 為 兒 童 提 供 良 好 讀 物 等 。 為 了 幫 助 市 民 在 經 濟 上 獨 立 , 社 聯 率 先 提 供 免 息 貸 款 和 儲 蓄 計 劃 , 使 市 民 不 用 向 放 高 利 貸 的 人 借 款 , 此 外 , 又 設 立 福 利 工 藝 社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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